谁符合规定?

根据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入国籍的人都是美国公民。”

本事务所帮助人们根据复杂的法律规定探寻他们是否可以通过父母或祖先成为美国公民。如果你出生在美国,但是在国外生活了很多年,在别国参了军,或参加了别国的选举,你可能仍然保留了成为美国公民的权利。如果你没有出生在美国,但是有美国祖先,你也许有权成为美国公民。如果你的父母以入美国国籍,当时你是未成年人,但从来没有入籍,你有可能是美国公民。如果你是永久居民并符合一定的要求,你也可以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以下类型的人可以成为美国公民:

  • 出生在美国—如果你出生在美国,你自动获取了美国公民的身份,除非你出身于驻美外交官家里。

  • 父母是美国公民的人—如果你出生在美国国外,如果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当时是美国公民,法律要求是美国公民的家长在你出生后一定时间内在美国居住。相关法律取决于你的出生日期,如下所示:
  • 出生日期在1934年5月24日之前—如果你出生在1934年5月24日之前,父母必须有一方在当时是美国公民,或之后成为美国公民。

  • 父母出生日期在1934年5月24日之前—如果你的父母有一方出生在1934年5月24日之前,他们或许已经从他们的父母那里获得公民身份,进而能够根据他们出生之后的法律将身份传给你。

  • 出生日期在1934年5月25日到1941年1月12日之间—你如果在1934年5月25日到1941年1月12日之间出生,只要你的父母都是美国公民并且有一方在你出生之前在美国居住过,你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如果父母只有一方是美国公民,如果你的公民父亲或母亲以前在美国有住宅,并且你在14岁到28岁之间至少有两年在美国居住,你也可能得到公民身份;或你的非公民家长在你18岁之前已入籍美国,并且你在18岁之前已经在美国永久地居住,你可能得到公民身份。如果你父亲是美国公民,你是他的私生子,但他已经根据法律正式的认可了你,你便成为了美国公民,只要你达到了居住的要求。

  • 出生日期在1934年1月13日到1952年12月23日之间—如果你出生于1934年1月13日到1952年12月23日之间,你的父母都是美国公民,并且至少有一方以前在美国有住宅,你出生时便获取了公民身份。如果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他/她必须在你出生前在美国生活了至少10年,其中至少5年是在他/她16岁之后在美生活。为保持你的公民身份,你必须在14到28岁之间至少有2年生活在美国。或者,你的非公民父亲或母亲在你18岁以前入籍美国,并且你在18岁之前开始在美国永久性生活,你也可维持你的公民身份。如果你在1952年10月9日之后出生,你的父母必须满足居住要求才能将身份传给你,但对你没有居住要求。如果你的父亲是美国公民而母亲不是,你是个私生子,如果在你21岁生日之前被合法认可,并且你当时未婚,在满足以上的规定后你就能获取公民身份。

  • 出生日期在1952年12月24日到1986年11月13日之间—如果你的父母是美国公民,至少有一方在你出生时有美国住宅,你自动获得公民身份。如果 父母只有一方在你出生时是公民,他/她必须至少在美国生活了10年,其中5年是在其16岁之后生活在美国。为保持你的公民身份,你必须在14到28岁之间至少有2年生活在美国。如果你的父亲是美国公民而母亲不是,你是个私生子,如果在你21岁生日之前被合法认可,并且你当时未婚,在满足以上的规定后你就能获取公民身份。

  • 出生日期在1986年11月14日到现在之间--如果你的父母是美国公民,至少有一方在你出生时有美国住宅,你自动获得公民身份。如果只有一方父母在你出生时是公民,他/她必须在美国至少生活了5年,其中2年是在他/她14岁之后在美国生活的。即使只有一方父母是公民,你的公民身份也没有任何限制。如果你的父亲是美国公民而母亲不是,你是个私生子,你可以通过以上的规定成为美国公民,只要你在18岁之前被合法地认可,你的父亲在你18岁生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或法庭判决,建立父子关系,承认他会在你18岁生日之前抚养你。
  • 保留公民身份要求的例外事例—有很多人不知道保持公民身份的复杂的,不断变化的要求。那些没有遵循1978年之前的居住要求的人可以通过简单的程序重新获得公民身份。
  • 通过入籍父母获取公民身份

    美国宪法要求议会建立一套统一的移民法规。如果一方或双方父母获得美国国籍,他们的子女自动获取公民身份,只要他们当时有绿卡并且在18岁之下。你是否是美国公民取决于你父母入籍时的法规,例如:
  • 父母在1934年5月24日之前入籍—如果父母一方在你21岁生日之前入籍,并且你持有绿卡, 你自动获取公民身份。你可以拿到公民身份即使你是私生子,只要你父亲合法地认可了你。你可以拿到公民身份即使你是你母亲的私生子,不论你母亲是否合法地认可了你。收养子女和通过再婚而收养的子女不符合要求。

  • 父母在1934年5月24日到1941年1月13日之间入籍—如果父母双方在你21岁生日之前入籍,并且你当时持有绿卡,你自动获取了公民身份。你可以拿到公民身份即使你是私生子,只要你父亲合法地认可了你。你可以拿到公民身份即使你是你母亲的私生子,不论你母亲是否合法地认可了你。收养的子女不符合要求。如果父母有一方在你21岁生日之前入籍美国,你自动获得公民身份只要你在21岁生日之前持有绿卡5年,不论这5年是在你父/母入籍之前或之后。如果你在父母入籍时持有绿卡的时间低于5年,在5年期满时,你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 父母在1941年1月13日到1952年12月24日之间入籍—如果你父母双方在你18岁生日之前入籍(或未入籍的父母已经离世,或父母已经离异,有监护权的家长在你18岁之前已经入籍),你当时持有绿卡,你可自动获得公民身份。私生子女或收养的子女不符合此时的规定。

  • 父母在1952年12月24日到1978年10月4日之间入籍—如果你的父母双方在你16岁生日之前入籍,你当时未婚并持有绿卡,你自动获取公民身份。如果父母只有一方入籍,你只能通过以下方式成为公民:1)另一方父母已经离世,或2)你的父母已经合法离异,入籍的家长有监护权。你可以拿到公民身份即使你是私生子,只要你父亲合法地认可了你。你可以拿到公民身份即使你是你母亲的私生子,不论你母亲是否合法地认可了你。收养的子女和通过再婚而收养的子女不符合要求。

  • 父母在1978年10月5日到2001年2月26日之间入籍—如果你父母一方在你出生时是美国公民并且从来没有放弃过公民身份,你的另一方父母在你18岁之前入籍美国,当时你未婚,或者在你父母双方入籍时你未婚,你可以获取公民身份。在这两种情形下,你必须是永久居民。此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子女,包括私生子女和收养的子女。然而,如果收养的子女出生在1981年12月29日之前或在1986年11月14日之后,收养必须在子女16岁生日之前完成。

  • 父母出生在美国或在2001年2月27日到现在之间入籍—如果你父母有一方出生在美国,或在你18岁生日之前入籍美国,当时你在他/她的监管之下,你可以得到公民身份。你必须当时已经持有绿卡。这一规定适用于亲生和收养的子女。在国外生活的子女也可通过美国公民的父母获得公民身份。子女必须在18岁以下;父母必须已经在美国生活了5年,其中至少2年是在14岁之后在美生活的。此外,子女必须先以非移民的身份进入美国,然后再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公民身份。
  • 申请入籍美国的资格

    符合某些规定的人可以入籍美国。这些规定包括:居民身份,人在美国境内,良好的品德,法律身份,达到18岁或以上的年龄。
  • 你必须是永久居民(持有绿卡)。例外:如果你在战争其间服兵役,你可以不是永久居民。

  • 你必须至少18岁。

  • 在成为永久公民后,你必须在美国持续生活5年。如果你通过是美国公民的配偶成为永久居民,你必须在美国持续生活3年。

  • 你不能在要求持续居住其间离开美国长达1年。(如果你离开美国长达半年但少于一年,你被自动假定为没有遵守持续居住的要求)。

  • 你必须在递交申请的州生活至少3个月。

  • 在你的申请被受理其间,你必须持续在美国居住。

  • 你必须有良好的品格。
  • 你必须支持美国宪法。

  • 你必须在法律的要求下愿意服兵役,或从事有全民重要意义的工作。

  • 你必须不是危险份子,叛逃者,重要罪犯等。
  • 你必须对英语语言,美国历史和政府有基本的了解。(50岁以上的人可免除英语语言的要求;身体,发育,或精神上有缺陷的人可免除对英语语言,美国历史和政府的了解的要求)。